<1> 年滿十八周歲以上,身體健康,無妨礙從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.
<2>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,初步具備有本工種作業的操作技能和基礎理論知識.
<3> 連續從事本工作作業的實際工作時間:汽車駕駛員作業為兩年以上,其他均為半年.

- 各單位(部門)新增危險品作業人員前,需報公司經理審批, 有運作部安全主管辦理健康檢查,合格后指定專業人員進行專業技能考核或短期實習.經考核或實習合格,有安全主管組織到所在地區指定的危險品作業人員的考核站,學習取證(危險品操作證,危險品物品保管證).
- 對以取得危險品操作證(保管證)的人員,每隔兩年復審一次,有公司運作部負責實施,并建立危險品作業人員培訓,考核,復審等工作臺帳.過期不參加復審,將不予聘用.
- 危險品作業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,如需調動,應征得分公司分管經理的同意,由外地來滬工作的作業人員,須持原地,市以上勞動部門發給的專業作業的安全操作證,再到單位所在地區考核站學習考核,領取危險品操作證(保管證).調離危險品作業工種,或因健康原因不能繼續從事原工種的,由運作部及時收繳其操作證,并予以注銷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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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2025-04-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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